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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的一段話說:
"第四堂課,他說:「學會死亡,你就學會活著‥‥」"


雖然還沒有把書看完,但是卻對這本書的故事打動的很深刻,總是看著看著就拿
起了筆記起了事情,看著看著就反覆翻了起來,好像總是怕會遺漏什麼。



第一個:
『生命是一連串的來回拉鋸。你想做某件事,但被迫做別的事。某件事傷害到你
,而你知道這不應該。
       你把某件事視為理所當然,但你深知沒有什麼理所當然的事
『對立面的衝突,就像拉長的橡皮筋,而我們大多數人多活在這其中』



第二個:
「我們為什麼花那麼說時間去理那些不相干的事?」

書上寫著,當時在美國,辛普森殺害前妻疑案的審判正炒的火熱,有些人吃中飯
的時間全盯著電視看,看不完的還錄下來晚上看。他們根本不認得辛普森本人,
不認得跟案件有關的任何人,但他們對別人的人生戲碼樂此不疲,將自己好幾天
甚至好幾個月時間花在上面


第三個:
『太多人像是行屍走肉,就算他們做著自己認為重要的事情,也似乎是半睡半醒
,這是因為他們追逐的目標不對。生命若要有意義,就要投入去愛別人,投入去
關懷你周遭的人,投入去創造一些讓你活的有目的、有意義的事情。』

「我心裡知道他說的對。」

『但我並沒有投入』

好像有太多我們都知道該怎麼做的事情,隨著時間流逝、年紀增長,好像所有簡
單的判斷都不是是非題,反而變成了申論題。我花了太多的時間思考,並沒有實
踐,並沒有開始知道自己該從何開始,導致所有的想法變成都還只是想法,沒有
改變,當然沒有往前。

我們花了很多時間,投入在‥不屬於我們的事情,不屬於我們的生活,但我們卻
被這些東西深深吸引,好像知道原因,又好像不知道;好像了解其中的意義,又
好像不知道。

很多申論題到後來都沒有被打勾,為什麼?因為想太多。雖然我總覺得正值青春
年少時,應該多想點什麼,不過現在才發現好像想的東西不外乎就這樣,感情、
友情、錢、課業,除了這些,我們又有什麼好想呢?

漸漸的,才認識一切,看清楚本來就應該要看清楚的,快20歲了,應該是時候要
成長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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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t902763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